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地处鄂、豫、渝、陕交界地带。全市辖五县一市二区,总面积23700平地方公里,人口340余万。于清朝因人们在百二河和犟河拦河筑坝十处以便灌溉,由此得名十堰。十堰是我国重要的汽车生产和科研基地,是以汽车工业为主的新兴工业城市。这里是中华民族的重要发祥地。1991年,考古工作者在郧县曲远河畔发掘的两个完整的南方古猿头骨化石,定名为“郧县人”。人类学家认为,这一发现填补了亚洲人类发展“链条”上空缺的一环,被列为当年“世界考古十大发现”之首。这里是道教和“武当拳”的发祥地,武当道教已有上千年的历史,武当山古建筑群被联合国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十堰位于武当山北麓中低山区,汉江南岸,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历年平均气温15.2摄氏度,年平均降雨量828毫米。景观:驴头峡,青龙山,恐龙蛋化石群,赛武当自然保护区,上津古城,虎啸滩,龙呤峡,大寺遗址。
十堰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